各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6号)要求及学校工作的总体部署,我校将于2025年上半年接受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第一类审核评估。为切实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使院系(部)明确评建任务、顺利开展评建工作,经研究,学校将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第一轮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目的
促使院系(部)学习领会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精神,熟悉并对标第一类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和内涵要求,提前开展自查自建自评工作,有条不紊地迎接2025年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二、自查任务
1.对标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和内涵要求展开自查。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文件汇编检查本单位还存在哪些差距,并找出解决和优化方法,及时改进。
第一类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定性指标主要对影响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的非量化核心要素进行审核,包括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和38个审核重点;定量指标主要对反映高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发展的关键数据进行审核,共35个,包括22个必选指标和13个可选指标。
《华北电力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定量指标现状分析表》 中测算数据均源自“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各单位2021-2022学年的填报数据。各相关单位需对标审核评估指标要求,对有问题的数据,在2023年9月份(即2022-2023学年数据填报)前进一步优化。
2.开展本科教学档案材料和教学过程管理自查。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试卷、实验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文件等,加强教学秩序、教学纪律、教学质量的监督检查。此次教学档案材料检查的时间范围是2022-2023学年,审核评估时间范围是2022-2023和2023-2024两个学年。
三、自查方式
各院系(部)自行成立审核评估专项工作小组,领导统筹对相关内容进行自查。
学校成立校内自评自查专家小组,深入各院系(部)开展教学档案专项检查。
四、时间节点
(1)2023年7月17日-8月31日,各院系(部)对标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开展本科教学档案材料自查工作。
(2)2023年9月,校内自评自查专家深入院系(部)开展教学档案材料专项检查。
五、其他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对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既是对我校近年来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检验,也是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的重要契机。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前做好审核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2.加强沟通协调。审核评估工作涉及到全校各院系(部)、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认真完成审核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王老师(北京),010-61773431,15210725814
李老师(保定),0312-7525355,13513280019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文件汇编
2.教学档案材料专项检查清单
教务处